冲突酒店中午结账是否合理
信息时报的报道说,从海南到广州来探亲的邱先生夫妇两个人前天晚上00:35入住广州红××宾馆,结果第二天早上11点多的时候,宾馆的前台就不停地打电话来,催邱先生结账,邱先生觉得奇怪明明只住了半天,为什么要按一天收费。但是该宾馆的服务人员表示所有的酒店都是这么规定的,他们也不能例外,破坏了这个行规。邱先生一开始还不相信,于是扮成消费者打电话到了各大酒楼,发现大家异口同声的表示,不论住了多久到第二天中午就得按照一天收费。虽然邱先生觉得很不满意,但是最后也只好付款。报道说,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有关人士认为:目前有关酒店次日12点收一天的住房费的投诉非常普遍,但是酒店行业都默认此为行规,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宿一天的时间应该为24小时,酒店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12点结账这种做法不合理。我个人估计,不管消委会觉得这种做法合理不合理,12点结账的做法一定会继续延续下去。所谓事实胜于雄辩。雄辩的是法规,而事实是行规,行规当然不可以永远战胜法规,但是我们根本无法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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