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生家庭大学生当然有权接受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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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gd.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 09:51:07 南方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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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交锋 冯越先生在8月4日《南方都市报》上发表题为《我们可能不是极少数》的文章,重申了他“超生引起贫困上不起学怪不了别人”的论调。我觉得冯先生实在是偏狭得很,好不讲道理。 冯先生质问“是不是每个孩子都要上大学?”高考录取的标准里除了考分之外,并没有规定交得起钱才能上大学,交不起钱就绝对不允许上大学。不能因为有些人分数低了不能上大学很公平,而类推出家里钱少了上不起大学也很正常。对于贫困大学生,包括超生家庭走出来的贫困大学生,我们呼吁社会各界伸出友谊之手,这是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和人类良心的自然反应。 冯先生还认为,想上大学虽然是正当合理的愿望,但没有钱,就只能是个愿望。这叫什么话?受教育权是国民的基本权利,人人都有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培训的愿望和权利,这和冯先生所说的出国、买高级轿车、住豪宅还是有区别的,你异想天开想住豪宅而实现不了,没人怜悯你;可你明明考上大学却因交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学,就很值得同情了,就理应有权接受社会各界的资助,一般贫困生如此,超生家庭的贫困生也一样。 □蒹葭(安徽 教育工作者)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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