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废人货车疯狂违章266次罚款近10万(组图)

http://gd.news.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0:10 南方网

    不管行人。 不管行人。
    无惧公交车。 无惧公交车。
    欲撼小货车。 欲撼小货车。

  记者刘春林 去年8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交罚新规推出了累计加罚的举措。以闯红灯为例,第三次违章每次将罚款1000元。昨日,深圳市交警局查获一辆违章次数高达266次的人货车,其违章罚款累计相加高达近十万元。

  报废人货车 疯狂违章

  昨日上午7时许,深圳市交警局监控大队民警在路上发现一辆十分残旧的人货车,随即将其拦停检查。当民警输入该车粤B-Z9792的车牌后发现,该车在深圳交通违法达263次,在深圳市以外还有3次。

  同时,该车从2008年至今未年审,处于报废状态。接到司机电话后,该车车主刘某某(40多岁,安徽人)来到现场接受处理。由于该车交通违法行为严重,交警决定将车主带至交警局机动大队制作笔录,车辆由交警拖扣。而在民警驾驶该小货车进行掉头调整准备拖车时,竟然发现该车根本没有油门,只是依靠离合和挡位控制行驶,很难驾驶。

  车主称都是司机违章

  刘某某称其在龙岗一菜市场卖菜,共有3辆货车,大的自己开,两辆小货车都是雇司机开,这辆车的违法大多数都是雇的司机造成的。

  民警调出该车违章资料发现,该车闯红灯记录全在坂雪岗大道几处红绿灯路口,近期的违法行为都在早上6点左右。而且,该车闯红灯过程中非常危险,有的是抢在行人过马路时冲红灯,有的是在泥头车正常通过路口时冲红灯。

  刘某某称,这辆车是他2007年花12000元买的二手车,这三年多雇了大概五六个司机,但没有登记司机资料。

  找不到司机罚车主

  刘某某有没有收到罚单?刘某某表示,过户时登记的车主地址在老家,也听说过有一些违法告知单寄过来,但他没有在意。交警向其说明,如果无法找到当事司机,违法行为将由车主承担。

  随后,交警对其交通违法项目逐一进行打单。经细查,该车在2010年8月1日后(即新条例实施)产生了53宗冲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新特区条例》对冲红灯的处罚,前两次的交通违法每次处罚500元,第三次以后进行累罚,每次将处罚1000元,加上8月1日前的200多宗交通违法,共计处罚近10万元。

  车主刘某某表示,接受处理。

转发此文至微博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