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食品安全监管合作列入广东“十一五”合作重点内容
http://gd.news.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1:06
2006年8月2日,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就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抢抓CEPA先机、全面推进“十一五”时期粤港合作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磋商。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会后举行的记者见面会上通报会议成果时表示,双方十分重视包括食品安全监督在内的民生合作,“十一五”时期将致力于继续提高信息交流与合作水平,探讨利用资讯科技追踪食物来源的可行性,通过源头管理加强食物安全的监控。
据悉,“加强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在2005年召开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上被列为重点合作项目,交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落实。粤港双方已于今年4月在广州成功地召开了“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第一次工作会议”。
经国务院港澳办同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元胜和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尤曾家丽女士在会上签署了《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双方还分别指定了两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层面及具体事项的联络工作。粤港两地日常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已正常开展,初步形成了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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