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析黑中介的种种骗招 求职警惕哪些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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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gd.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 10:35:36 南方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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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随着春节后招工高峰的出现,各种非法黑中介也如雨后春笋般重新冒了出来。 虚假招工信息、霸王合同、生死合同、未求职就先收费等等招工欺诈伎俩给求职者平添烦恼。 陷阱篇 陷阱一 合同蛊惑多签约要仔细 节后各种招聘会在广州火热举行,求职者纷纷南下求职,部分求职者已开始进入签约阶段。劳动部门特意提醒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有疑问处一定要大胆质疑,以免掉进生死合同、霸王合同、暗箱合同等合同陷阱。 霸王合同:专盯高科技人才 案例:李高工在顺德某五金厂跳槽,准备到中山某五金厂应聘。在该厂提供的合约中,李高工发现几个条款带有强制性、不合理,比如因为其妻子所在公司是该公司的竞争对手,合同竟要求其妻辞职与他一同加盟。 点评:霸王合同,一般是以给劳动者或其亲友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相威胁,迫使对方签订的,受害对象一般为高科技人员。有的企业看中一名技术员后,便先与其亲友签劳动合同,给予高薪优待,再与其本人谈判,并胁以解雇其亲朋好友。 劳动部门说法:按《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劳动合同是否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该合同具有明显欺诈和威胁性,应当属于无效合同。 暗箱合同:义务繁多权利少 案例:广州大学2003届应届毕业生包某去年应聘某公司的销售员。为保险起见,他特意签订了月薪3000元以上、公司包吃包住的合同。但他进公司后才知道,该公司销售人员的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与销售额直接挂钩。 在全部十几名销售员,只有一位曾拿过3000多元的月工资。而对方许诺的住房其实是一间破旧的仓库,不到30平方米,却挤住了8个人。对此,公司副总解释说:“你如果好好干,月工资肯定不会低于3000元,至于住房嘛,不就是条件差点儿吗。” 点评:“暗箱合同”是指这类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边倒。有些企业所提供的劳动合同,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部门说法:《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须具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等条款。该案例以“由公司提供住处”和“月薪在30 00元以上”,语意模糊,属于典型的“暗箱合同”。 生死合同:只用工不管死活 案例:据介绍,湖南籍建筑工人冯某在某私人建筑公司工作,因工伤住院,老板只为其缴付一个星期的医疗费,还理直气壮地当场宣布解除劳动合同,冯某住院费用与其无关。他的杀手锏就是:在冯某签字的用工合同上写有“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 点评: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常常要求应聘方接受劳动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求职者违心地签了合同,结果发生意外时也许连讨说法的机会都没有。 劳动部门说法:该合同本为无效合同,即使是有效合同,建筑老板也无权在冯某工伤未愈就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患职业病、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等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在劳动用工市场上,还存在着另外几种欺诈性的劳动合同。 口头合同: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口头约定。 格式合同:仿照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文本,条款表述含糊,一旦发生劳务纠纷,用人方按照“合同”的漏洞为自己辩护。 “两张皮”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慑于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往往与应聘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 陷阱二 招工欺诈七大伎俩 随着大批外来工节后抵穗,以职介、招工名义骗取求职者钱财的活动又趋猖獗。近日,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廖翔德向笔者介绍了目前在广州非法中介所用的“天女散花、四出布网式”、“小楼深巷、变化花招式”等九大招工伎俩,并提醒急于求职的外来工一定要辨别清楚。 1“天女散花四处布网式” 非法职业中介在电线杆、布告栏、宣传橱窗、公交车候车亭等处乱贴广告。在南下列车、汽车上以及流动人口密集地区派名片,甚至派专人到江西、四川、湖南等劳务输出大省散发广告,吸引外来工前来求职以骗取钱财。 2“小楼深巷变幻花招式” 来广州找工的山东女孩陈雪花打通本报热线电话,投诉假招工的××模特公司:该公司隐藏在东风东路某大厦顶层十九楼,提供文员、访问员、歌手等各种职业,在其大门口却赫然挂有“××模特公司”的大招牌。市劳动监察部门还介绍,在天河区、白云区、芳村区等居民区里,非法职业中介租用民房或大厦房间,专门从事非法职业中介。 3“伙无良医院骗体检费式” 不法分子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以企业招工名义在报纸上刊登招工广告,招揽求职者,但当求职者交了报名费、填表费、考试费后,就以“不合要求”为借口,一脚把求职者踢开。据介绍,目前,不法分子最热衷的“收费”是和医院串通骗取体检费:假装让求职者面试、体检,指定外来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体检结果,医院却只能在指定的时间外提供体检结果,公司然后以此为名赶走求职者骗取每人上百元的体检费。 4“声东击西转移工人式” 在广花三路曾有一个名为“广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招工点,一位陕西的外来工投诉称,他在这家招工点交了170元钱的报名费后,招聘人员叫他到天河龙苑大厦上班,他一过去,那边又让他交钱,交钱之后还把他介绍回广花三路这个招工点。劳动部门介绍,目前还有黑中介广州招工、南海“工作”的异地介绍工作的骗术。 5“违法办厂假装招工式” 先开设一个假工厂,四处散发招工广告,收取求职者的各种费用,最后找个理由把工人辞退。在大塘,劳监人员曾查获一间“旺菲工艺厂”,该厂无牌无照,只有一间空屋子,几张桌子,却声称需要招工100多人,向应聘者收取200元至300元的押金后,就把人带到海珠区一些偏僻的地方,让工人静等开工,而招聘者乘机跑掉。 6“高薪许诺引君入瓮式” 对于有大中专学历的知识分子求职者,非法职业中介多提供公司文员、总经理秘书、总裁助理等虚假的高职位,许诺月薪在5000元以上,要求求职者抵押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求职者在交纳100元至500元的职业介绍费和毕业证书后,主动辞职者往往遭到扣证威胁;或者当求职者为高薪吸引来后,却发现或工作量超负荷难以承受,或薪金待遇不兑现,或引诱乃至强迫求职者从事违法活动,如酒店、宾馆招人从事“三陪”等。 7“软硬兼施又哄又吓式” 这类公司经常雇佣彪形大汉围守门前,受骗者只要上门说理,必定遭到唬吓,还得交纳“工卡费”、“工具使用费”等,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和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也一并被强收回去,投诉也没有任何作用。 深圳雷霆整治黑中介 随着春节后招工高峰的出现,各种非法黑中介也如雨后春笋般重新冒了出来。为了保护劳务工的权益,深圳市劳动监察大队昨日根据群众举报,对节后猖獗的黑中介进行了大规模的专项整治。 人事部竟变“服务部” 唐小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说,她在深圳商报上看到深圳百货人事部直聘保安、营业员等。可到广告上登的地址:深圳东路深圳百货广场东座804房一看,所谓的人事部直聘却变成了“新青年信息咨询服务部”。唐小姐在中介的花言巧语下,交了30元存档费和200元服装押金后,被介绍到中茂大厦604房见工。谁知到了中茂大厦604房,又被要求交200元管理费。交过之后就一直杳无音信。唐小姐发现不对劲,要求退还费用,但信息服务部却一直推三阻四。 记者在现场发现,在这个黑中介上当受骗的人绝不止唐小姐一人,就在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检查的同时,又有3位与唐小姐类似经历的受害者来索要“信息费”和“押金”。她们向记者表示,交了好几百块钱,只拿到一张写有自己姓名和“录用”两字的小纸条,既没有招聘单位名称,也没有地址和联系方式。每次去见工都是由这个中介公司单线联系,而且每次一去就要收钱,然后就是等通知。 根据唐小姐和其他受害者的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对新青年信息咨询服务部进行了查处,并责令其当场退回了受害人被骗的血汗钱。 强称违纪逼人辞工 根据举报,劳动监察大队还对位于红岭大厦2003的另一家黑中介进行了检查。这家黑中介名为诚鸿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工艺品贸易,但检查中发现了不少的招聘表格和简历,明显超过了公司正常招人的范围。而现场两位自称是公司文员的男子,对所谓商贸公司的产品和经营都一问三不知,对这些招聘材料也无法解释其来源。最后,这两个所谓“文员”乘检查人员不备,溜得无影无踪。 劳动监察大队分析说,这个“商贸公司”很可能是假扮黑中介所介绍的那些工作岗位。当黑中介介绍来了急于找工作的劳务工,这个“商贸公司”就先巧立名目乱收费用,然后再让他们做一些插塑料花之类的无聊工作,最后以工人们违反纪律等理由让他们“自愿辞工”,骗取押金。 深圳劳动监察大队表示,对于非法人才市场和黑中介,他们是发现一个封一个。但是现在正值用工高峰,黑中介层出不穷,骗人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让人防不胜防。要想避免受骗,最保险的办法还是去正规的劳动力市场。 如果发现被骗,投诉人才市场可到人事部门,电话为0755-82409957;投诉职介所可到劳动局。另外,人事局网站有合法人才市场名录,详情可见http ://www.rsj.sz.gov.cn/program/rcsc.asp.求职警惕哪些事? 个案篇 做押运工要交二百培训费? 做商品押运工,竟然要每人收取200元的“技术培训工本费”;招聘考试题目是清一色十几道问答题,两人各做题目却被诬为相互抄袭;进公司做兼职,每月必须推销2000元以上的产品营销额!节后,两位辽宁籍外来工广州找工,却掉进疑是虚假招工设下的陷阱。 商品押运工交费培训 2月1日,来自辽宁的李某、施某按照街头广告提供的信息,来到广州市荔湾区羽芊馨公司应聘商品押运工。该公司在其招聘广告上承诺:本公司招聘推销、仓管、押运、跟车工人,月工资在1000-1200元之间,试用期后可以酌情再加工资。 到了该公司的招聘地点中山八路成都宾馆306房间,自称部长的宗某接待了他们,说公司主要是经营化妆品的推销与销售,现在急需几名商品押运工,其任务就是每天跟车押运送货到城区各片区分店及销售网点,工资在80 0-900元左右,试用3个月后再行加工资,并说还要通过公司的笔试,分数达60分以上方可录用。随后,宗某要求李某、施某每人先交200元(在双方签定的所谓协议书上,该款项被称为“技术培训工本费”),并承诺,此钱随时都可以退还,不用担心。 考试不合格押金不退 招聘考试最具有戏剧性。用李某的话说,到广州打工,不但交了路费、学费,还给骗子公司当了一回小学生。 随后的几天里,李某和施某将该公司所发的有关化妆品材料,内容包括该公司产品的性质、功能、品种等几百道题背得滚瓜烂熟,真难为了这对多年没摸过书本的大老粗。5日上午,志在必得的李某、施某提前赶到公司赴考。早已充分复习的李某、施某沉着应战,各自埋头认真做题。考试过程中,该公司一位小姐却突然要收李某、施某的试卷,理由为李某、施某互相抄袭,成绩作废。李某、施某大喊冤枉,并让一起考试的其他人作证,经过一番交涉,试卷作废的事情才算作罢。交卷几分钟后,该公司一工作人员随即告知李某、施某,他们考试不合格,并称交纳的押金也不退了。 公安帮助讨回“培训费” 5日,记者在前往羽芊馨公司暗访违规招工情况时,正好遇到李某等人在与该公司交涉。在不退“培训费”的情况下,经过艰苦的谈判,最后这家公司同意李某、施某两人做兼职,但前提是每月必须为公司推销2000元以上的产品营销额!这让李某两人彻底失望了,无奈之下李某等人只好报警。 最后,在公安人员到场协助的情况下,这家公司才退还了李某、施某两人380元。 对策篇 六招助你识别假中介 外来工求职被骗,一个共同的原因在于隐藏在大街小巷的各种非法职业中介从中作梗。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称,看广告看标识看收费,求职者有六招可辨别职业中介是否合法。凡是广告贴在电线杆上,门面简陋没有绿色标识的职业中介,多数是非法职业中介。 小广告贴电线杆 目前,非法职业中介刊登广告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贴在马路边电线杆上,灯柱上,墙壁上,甚至刷在地上;一是通过正规的媒体发布小广告,凡是在报纸上刊登的小块广告如8×5CM等,又未刊登单位名称的,虚假的可能性很大。在列车上,来自湖南、江西等地的招工信息也往往有假。 相反,合法规范的职介则是由统一标识、分布在各区的劳动力市场。这些劳动力市场悬挂原件的营业执照和招工许可证,由全市联网的电子荧屏显示信息,服务人员持有职业资格证。而且求职登记费只收10元,信息查询只收2元。 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提醒求职者,根据多年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的经验,街头乱贴广告,90%以上是假的,找工心切的求职者特别要小心,以免掉进非法职业中介设计的各种陷阱。 门面简陋缺标识 广州市政府办的正规劳动力市场,名称都比较正规,门面都比较大,都有统一的绿色标识(寓意为求职的绿色通道),由于市区联网,提供给求职者的用工信息都比较清晰。 而非法的职业中介,多半门面简陋,用工信息混乱而“随需而变”。劳动部门提醒,凡是门面很简陋的职业中介,大部分是假中介。 办公室挂复印件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职业中介必须证照齐全: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中介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执照。两证必须使用原件,必须悬挂在办公场所最显眼处,以确保“一证一点”。 市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部分非法职业中介“一证多点”,利用证照复印件来欺骗求职者,具有一定的欺骗性。 工作人员无证件 劳动部门介绍,专业从事职业中介的工作人员必须到劳动部门专门举办的培训班接受系统的职业训练,通过考核后凭省级劳动部门统一颁发的“广东省职业介绍资格证”方能上岗。在办公场所,未佩带上岗证而从事职业中介工作的,一定是假中介。 未求职就先收费 非法职业中介的目的,就是收费。目前,非法职业中介收费名目繁多,包括报名费、体检费、带路费、资料费、押金等。正规职业场所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皆张榜公布,查询信息费为每人10元,并且是介绍成功后向用人单位收取。凡是求职前就收取费用的,肯定是非法中介。 收钱没合法票据 假中介在收取求职者交纳的费用后,一般不会提供票据。如果求职者坚持索取,工作人员会开出私用发票,并随手在发票上签上“李”、“张”等姓氏。因此,凡是不能出具合法票据就收费的职业中介,多半是非法职业中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电话 广州市: (020)83338306开发区、保税区: 82212111、82229515东山区:37631323黄埔区:82270242越秀区:83552685从化市:87960843荔湾区:81378296增城市:82749941海珠区:84480422番禺区:84645660天河区:87568311花都区:86969883芳村区:81510071深圳市: (0755)25943077白云区:26092304佛山市: (0757)83324993 特别提醒 1、应聘时要了解清楚招聘职位的要求、完整的录用条件;2、应聘完后,到招人单位了解在岗人员待遇、工作性质等是否与招聘宣传相符;3、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对双方权、责、利等有所规定;对一些远期承诺,也应写进合同中,合同可办理公正手续;4、使用一段时间,如被告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要及时要求单位人事部门拿出证明本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5、发现用人单位侵犯自身权益,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或工商执法部门。(编辑:刘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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