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童换女童,六岁健男资质佳,乐与慈府换女孩。联系电话:06686845***”深圳街头出现怪异广告,事主称家境贫困无法供子读书,律师认为此举不合法。

“等待交换”的男童

男童得知自己将要被换走,母亲和他都哭了

男童珍惜和哥哥一起上学的日子
有人在深圳主干道上贴出匪夷所思的广告,希望用自己亲生的一个健康男孩交换抚养别人一个女孩!日前,本台记者得知消息后,通过留在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了这名当事人。此人姓莫,是孩子的父亲,广东茂名人,现在深圳打工。他有两个儿子,大的10岁,小的6岁。孩子的母亲姓蒋,家庭主妇。
采访:莫先生(孩子的父亲)
记者问:“为什么想到要换孩子?”
答:“因为家境不好,要抚养两个老人;两个孩子都已上学,十分聪明,学习成绩在班上都一直名列前茅。可是按照家里现在的经济水平,根本不可能同时供养两个孩子接受教育,更别说是供他们上大学。眼看着孩子学习优异却要因此被耽误,他和老婆商量,希望能让家境比较好的人家收养并打算把六岁的孩子送出去。”
记者问:“为什么要换别人家的女孩呢?”
答:“有两点:一是换女孩这样说法我们心里会好接受一些,至少不会让人们说我们是卖自己的孩子;二是听说城里人都重男轻女,再说女孩比较好养一些,不用花太多钱。”
记者问:“你对收养孩子的家庭有什么要求?”
答:“收养孩子的家庭一定要经济条件良好,心地善良,保证善待他的孩子,并供他上大学。同时他自己也保证一定会好好照顾抚养别人家的女孩,并希望两家人可以像亲戚一样常常走动,允许他和老婆经常去看望自己的儿子。”
记者问:“如果收养家庭不换女孩,或者没有女孩,只收养你的儿子,并且不允许你们去看孩子,你愿意吗?”
答:“只要对孩子好,对他将来的发展有好处,我们可以不去看他。”
记者问:“不是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了吗?”
答:“小孩目前学费还不贵,大儿子每学期四百多,小儿子上学前班,,每学期一百多。我现在去深圳做男保姆,照顾一个老人,每月赚三百多。妻子做家务和帮别人做手套,一个月赚一百多。目前勉强维持生活,虽然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但随着孩子长大,学费将越来越贵,其他的费用也会越来越多。按照我们夫妇现在的身体状况和文化程度,难以赚到更多的钱。所以我想在小儿子还小的时候,把他送出去,让家庭条件好一些的人去养。”
记者问:“为什么要换别人家的女孩呢?”
答:有三点:一是换女孩这样说法的我们心里会好接受一些,至少不会让人们说我们是卖自己的孩子。如果别人不同意换女儿也可以,只要能收养我的儿子,供他上学就可以;二是听说城里人都重男轻女,再说女孩比较好养一些,不用花太多钱。换个女儿在身边将来也好走走亲戚。三是《外来媳妇本地郎》的歌词有说:“多子未必就是福,要娶媳妇要建屋……”,受到这个启发,想到将来要为儿子花更多的钱,我担心负担不起。
莫先生的妻子蒋女士对记者说,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出去,就好比割了自己身上的肉一样痛苦。但是家境越来越差,自己又没有能力抚养,她别无选择。
记者问:“你愿意把自己的孩子让别人养吗?”
答:“我心里是非常不愿意,但是我又无能为力。当初和丈夫商量,如果可以,我和他都出去在外面打工来养孩子,可是这样做能否长远呢?两个孩子要上学,还要抚养四个老人(她和丈夫的父母)。呜……”
记者问:“如果收养家庭不让你们看望自己的孩子,你愿意吗?”答:“不愿意,那样绝对不行。”
记者问:“但是你丈夫已经同样这样的看法。”
答:“……”
沉默表现出孩子母亲的无奈和认同。无论如何,这个家要靠丈夫来维持,丈夫也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自己虽然也种地和帮别人逢缝补补,但是这些都是杯水车薪。
目前,莫先生通过贴广告的方式已经有三个家庭表示愿意考虑,但是他们夫妻两个还是有些不放心,这毕竟是他们的亲生骨肉,毕竟他们把孩子养了这么大。
记者采访律师后得知,收养在我国必须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像莫先生夫妇这样私自张贴广告换养是不合法的。
四个老人还需要莫先生夫妇抚养,两个孩子今年的学费又成了他们家庭开支的负担,最重要的是,莫先生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来维持这个家,但他深深地知道,他和妻子已经无法把两个孩子同时抚养成材。
详细报道请留意5月17日南方电视台《关注》栏目
节目播出时间:2003年5月17日星期六
南方电视台《关注》栏目
TVS1 20:00 TVS2 22:30重播周日TVS1 12;30
本期节目记者:李君
声明:本文图片版权归南方电视台,转载请联系南方电视台。
联系电话:(020)61292569、61292570
广东省希望工程办公室捐助热线:(020)87661023、8778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