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超市的“差价补偿”承诺。刘继明摄
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现时,不少市民爱到超市购物,但对一些超市号称“全市最平”,承诺“凡在本超市内所购的商品,如价格高于广州市内其它同类商场,可凭购买小票到本超市退还差价”的关注度,远远比不上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据悉,这种“差价补偿”在国际上也是一些大型零售超市吸引消费人群的惯用手法,去年8月家乐福开店时,在广州率先采用这一“游戏规则”,随后新一佳超市宏宇店和荔怡店等跟进,如今有的药店、家电专门店也打出了这类承诺,有的还“大方”到退还两倍差价,即一赔二。
市民并不热衷这种“便宜”
有这等白捡的便宜?———人们刚看到这一承诺时都这样以为。但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发现,广州的消费者对此反应颇平淡,家乐福、新一佳每月作出补偿的个案只不过三两宗,最多的也不超过10来宗,补出的钱才是区区数百元而已。
“差价补偿”其实在去年开始被许多商家所采纳,据说,在武汉、济南等地推出时,市场像炸开了锅似的,不仅人流激增,跟风者众,甚至还出现了个别同行遭砸店、焚烧的恶性报复。但在广州,情形就不一样了,商场的人流由始至终没有因此而增加,而根据超市的承诺前来要求差价补偿的顾客也不多。
操作性弱顾客不“感冒”
难道广州的市民对商品价格不敏感?非也。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发现其实不少市民对日常食品和日用品的价格也爱比较,心中有数,但却嫌麻烦和不划算。张女士说她很认真地研究过这种“差价补偿”承诺,认为一般顾客操作的可能性很小。
一位王先生的经历就很说明问题,他曾在某超市买了一箱12瓶的伊利纯牛奶共30元,过两天,他在另一超市看到同样规格的同类产品才22.8元,于是他到承诺“差价补偿”的超市要求兑现补偿,却被商场以没有同时提供两超市的购物小票为由拒绝。原来,根据这些商场的规定,消费者必须在两家超市买了同样商品,出具两家的购物小票才有资格拿到补偿,并且有的商场规定有效期是15天内,有的规定仅是一天内。
有商家上月起停止该承诺
“差价补偿”或多或少会增加商家的成本,商家为什么会主动许下这样的承诺?行内人士认为,这种“游戏规则”说白了,一是出于激烈竞争中的一种无奈,二是可以“发动”消费者调查价格。商场除了自己的价格调查员外,还意图通过顾客及时反馈商品价格的变动情况,以便应对价格竞争。
正当更多领域的商家跟进这种补偿游戏之时,家乐福万国店自上月起停止了这一承诺。据透露,商家在作出差价补偿承诺时,也承担着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一些故意找茬的人到商场恶意购买,或竞争对手故意降低某一品种价格,形成恶性竞争。家乐福方面称,商场认为有必要对这一承诺重新评估,作出一些调整,不排除将来重新推出操作较完善的承诺。业内人士指出,“差价补偿”在外地被称作“白捡的便宜”,但在广州却无声无息,消费者不“感冒”,商家还难免被恶意追偿,这个游戏能持续多久,确实令人置疑。
“差价补偿”大家说
消委会:商家自订的这种承诺,在消委会人士看来也未尝为过。广州市消委会一位人士认为,商家推出“差价补偿”,希望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可作为一种促销方式来看待。关键是作出了承诺,就要承担起这份责任。
消费者:不少消费者也表示,他们欢迎像“差价补偿”这样的促销活动,但商家的有关细则加大了获赔的难度,希望商家做得更好,把补偿的手续简化。
商家:更多没有跟进的商家认为,“差价补偿”并不容易做得好,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恶意降价和低价倾销,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也不利。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首要是提升对消费者的服务水准,在这方面下功夫比搞“差价游戏”要实在得多。